
原告以未实际履行与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由诉请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是否仍适用专属管辖
【裁判要旨】第34条及第28条第2款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并未明确排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没有实际履行而产生的返还履约保证金等纠纷的情形。原告以并未实际履行与被告签订的为由,诉请判令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当事人诉争的基础法律关系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合同是否未实际履行,在起诉与受理阶段不能查明,只有通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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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卖双方仅以信息网络作为订立合同的沟通工具,此情况下应按照普通买卖合同确定合同履行地
【裁判要旨】第20条对以信息网络方式所订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出明确规定,基于该类交易在虚拟网络中进行,买卖双方对彼此的身份信息不了解,一旦发生争议,被告住所地(或公司注册地)、合同履行地往往难以确认,造成无法确定管辖法院问题。如果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已向公众公告,或买卖双方互知对方的身份信息,信息网络仅作为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的交流沟通工具,那么,此种情况下订立的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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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存在故意规避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签订地可作为合同签订地
【裁判要旨】根据第493条关于“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签订地,除存在故意规避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外,可以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裁定书
(2024)最高法民辖13号
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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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事人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意见应参照书证处理,并结合查明的其他事实进行审核判断
【裁判要旨】是原告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故不能将其视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参照书证的质证规则进行处理,并结合查明的其他事实进行审核判断。被告虽然对该提出质疑,但既未提交证据证明该报告存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质等鉴定程序违法情形,也未举出充足的证据反驳其内容和结论或者依据<证据规则>第41条规定申请重新鉴定,故应认为可以作为判定相关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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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管辖法院后,该法院所在行政区划被撤销的,应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双方在协议签订时,安徽省既存在“铜陵市”,也存在“铜陵县”,但依据,本案诉讼标的额并未达到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且签约时原告住所地位于铜陵县,故可以认定案涉管辖协议约定具体明确,应为合法有效。后因安徽省铜陵县被撤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以原铜陵县的行政区域为义安区的行政区域,故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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