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当事人约定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有权处置股权的约定有效
【裁判要旨】案涉约定债权人对案涉股权享有处置权,并非约定股权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符合让与担保的法律特征。根据第71条的规定,刘某兵到期未清偿债务,在双方约定刘某文对案涉股权享有完全、直接的处置权的情况下,刘某文有权处置案涉股权用于偿还其债权。因此,原判决认定刘某文转让案涉股权的行为有效,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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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证明所委托的出庭人员系公司工作人员的,公司应被视为未到庭参加诉讼
【裁判要旨】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该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该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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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个体工商户注销与否并不影响其责任主体的确定
【裁判要旨】个体工商户本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及商事活动资格法律化的体现,是对自然人商事资格的确认,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注销与否,并不影响其责任主体的确定。同时,个体工商户的字号是对当事人主体名称的表述,是否存在字号,亦并不影响责任主体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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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能否在二审提出鉴定申请?
【裁判摘要】万杰隆公司作为一审原告,诉请港务公司赔偿质押物损毁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由万杰隆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已损毁质押物的价值。但万杰隆公司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港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此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港务公司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未规定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不能在二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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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两不找”,劳资双方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民申393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田某某,男,1968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陕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星,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东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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