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这样约定管辖地,否则无效
裁判要旨1.案涉载明了签署地/履行地,并约定发生争议,由该地法院管辖。但出借人、借款人住所地均不在上述地点,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当事人系在此地签订并履行借款协议,该地与双方争议没有实际联系。2.此类互联网借贷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系双方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但在无证据材料可证明该选择地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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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须在他人诉讼形成之前或进行期间即已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与之具有利害关系
【裁判要旨】对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即: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并且,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必须在他人诉讼形成之前或进行期间即已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虽无独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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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主张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法院查明第三人存在违约行为并判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否系属超诉请裁判
【裁判要旨】1.案件经一审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包含了原一审第一次开庭的审判员,但其并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亦未参与案件评议,第二次庭审时即更换该审判员,故应认定其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2.第三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并充分发表意见,其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虽然原告并未主张该第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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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
导读: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一审法院提交,该事实已经原审法院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复 议 决定 书
(2022)最高法司惩复9号
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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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在何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裁判要旨】无论基于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政府行为均可能成为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但亦应符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要件。换言之,应限于政府为了应对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的各种社会事件等作出的具有宏观性应对措施,或者针对社会经济生活作出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政策调整等。如果政府出于一般社会管理需要,就社会生活中某一具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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