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观点:每一期租金均应独立计算诉讼时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三)P1527-1528
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的期限与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密切相关。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行约定租金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对承租人欠付租金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存在疑问,而对当事人约定分期支付或者根据本条规定确定承租人应当分期支付租金的情形,出租人主张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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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逾期未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069.出卖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问:甲(出卖人)和乙(买受人)签订,合同约定甲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为乙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现甲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该义务,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如何认定甲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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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一庭:不当得利,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问:甲向乙账户汇款后向法院起诉称汇错款,请求乙返还不当得利。乙辩称甲虽与其无法律关系,但甲的行为系偿还丙欠乙的货款,不构成不当得利。此时应当由谁就“没有法律根据”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答:给付行为没有法律根据是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之一。有观点认为,该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理由在于被告举证“有法律根据”系证明积极事实,相对容易;而原告举证“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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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一庭:未办理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构成善意取得?
问:我善意购买了某人的房屋,价格是合理的,并且我已经占有了该房屋,我能够基于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吗?
答:你所问的问题再目前审判实践中经常被问到,即虽然没有办理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对不动产实施了占有,能否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对于善意取得所需满足的条件,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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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一庭:离婚并不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编者说明: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103.离婚并不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问:夫妻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对子女不管不问,子女可否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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